”上曰:“何不奏?”對曰:“臣職當杖之,不當奏。。
更多[26]左仆射李揆從吐蕃回來,甲子(二十四日),在鳳州去世。。
更多公綽判曰:“贓吏犯法,法在;奸吏亂法,法亡。。
更多而且,他鎮守江東十五個州,沒有盜賊興起,這都是韓作出的努力。。
更多只是刑罰未能振舉,朝廷內外官員松懈懶惰,希望更爲嚴厲地執行刑法,以便使內外官員振作起來。。
更多士卒所過剽掠,吏不能止,旬日方定。。
更多如今李萬榮上奏陳述的內容,頗爲猖狂,只顯露出要求任命的態度,絕沒有謙讓的禮數,根據這種卑下浮躁行爲來看,他與奉公守法的人大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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