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定命錄》) 李迥秀任兵部尚書。。
更多因著《般若經靈驗一十八條》,乃造寶塔貯經,檀香爲之,高三尺。。
更多其夕,複夢見前人來曰:"何故負信,此人罪不至死,私家不合擅殺,今改亦無濟理。。
更多伷先解衣受杖,笞至十而先死,數至九十八而蘇,更二笞而畢。。
更多"一會又聽見去的那個人返回來,屋裏的人就問他:"你看見了是個什麽樣的孩子,叫什麽名字,能活多大歲數。。
更多元帝以法和爲郢州刺史,法和不稱臣,其啓文印名上自稱居士。。
更多"又對胡蘆先生說:"最好借給我五千文錢,用來給韋君改換一個坐騎,早日決定西行是我的願望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