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夏季,六月,乙巳(三十日),唐武宗下诏:“從今以後,凡百官奏論他人罪惡時,應當同時奏請將犯罪人交付禦史台審問,而不得請求留在宮中審問,以便杜絕奸臣的讒言。。
更多乙醜(十七日),唐憲任命戶部侍郎楊於陵爲淄青宣撫使。。
更多我認爲陛下既然不能推心置腹地對待他,便不如將他殺掉,不要留下後患。。
更多”壬午,李德裕奏:“田牟殊不知兵。。
更多河北之法,軍中偶語者斬;弘宣至,除其法。。
更多”意色稍解,乃曰:“貞觀、開元皆易太子,何故不亡?”對曰:“臣方欲言之。。
更多會留守李逢吉思複入相,仲言自言與鄭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賂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