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甲辰、644)十八年(甲辰,公元644年 [1]春,正月,乙未,車駕幸鍾官城;庚子,幸縣;壬寅,幸骊山溫湯。。
更多娑葛寫信給郭元振,在信中聲稱:“本來我與大唐朝廷之間沒有任何矛盾,我的仇敵只有阙啜忠節一個人。。
更多默啜發兵擊葛邏祿、胡祿屋、鼠尼施等,屢破之;敕北庭都護湯嘉惠、左散騎常侍解琬等發兵救之。。
更多乙巳,以刑部尚書裴敦複充嶺南五府經略等使。。
更多牛仙客廉潔勤勉,非常稱職,蕭嵩多次向唐玄宗舉薦他,他終于代替蕭嵩擔任了河西節度使。。
更多虔請自募關中兵萬人詣安西討擊,皆給遞馱及熟食;敕許之。。
更多[15]這時,有關殺豬宰羊以及捕魚撈蝦的禁令還沒有解除,擔任鳳閣舍人職務的全節縣人崔融進言,認爲:“宰割烹調牲畜和獵殺飛禽走獸,已被聖人寫入禮制典章,不可廢棄和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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