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0
晉孝武太元年那年,遷居到京口住。。
自說雲:"自死已來,備嬰痛毒,方累年劫,未有出期。。
桓邈 桓邈爲汝南,郡人赍四烏鴨作禮。。
其伯殺害無辜,訾诳百姓,罪宜窮治,以其有小福,故未加之罪耳,今複謗訴無辜,敕催錄取來。。
後鬻薪于石頭,窮苦至甚,嘗暮宿于江上。。
來俊臣另外奉旨隨時可以審判周興。。
至夜,義琰據案俛首,不覺死人即在,猶帶被傷之狀,雲:"某乙打殺,置于某所井中,公可早驗,不然,恐被移向他處,不可尋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