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劉納曰:“爲國棟梁,傾危不持,焉用彼相邪!”許諾,亦與陽球結謀。。
更多或考奏捕案,是亡不受罪,會赦行賂,複見洗滌,朱紫同色,清濁不分。。
更多[1]夏季,四月甲辰(疑誤),明帝下诏命令司隸校尉、部刺史:每年各從任職三年以上、考績最優異的縣令以下官員中選拔一人上報,讓此人隨同呈送年終考績的官員進京。。
更多後宮有進見者,每加慰納;若數所寵引,辄加隆遇。。
更多廣周流四公,三十余年,曆事六帝,禮任極優,罷免未嘗滿歲,辄複升進。。
更多诏拜前校尉馬賢爲谒者,鎮撫諸種。。
更多[7]六月,荊州刺史王敏討趙慈,斬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