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丙寅、前355)*十四年(丙寅,公元前355年) [1]齊威王、魏惠王會田于郊。。
更多公孫颀對韓懿侯說:“魏國內亂,可以乘機攻取。。
更多人民生業有七失而沒有一得,想讓國家安定,也實在困難;百姓有七條死路而沒有一條生路,想要無人犯法,廢棄刑罰,也實在困難。。
更多诏譴宗正劉長、執金吾劉敢奉策收皇後玺绶,後自殺。。
更多臣愚以爲宜退恭、顯以章蔽善之罰,進望之等以通賢者之路。。
更多”永信少府猛等認爲:“王嘉的罪名雖然應該依法懲處,但是把大臣束住頭發,鎖上刑具,裸露身體,鞭笞拷打,這不是使國家受到尊重,宗廟受到褒美的作法。。
更多莽又貶傅太後號爲定陶共王母,丁太後號曰丁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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