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5
(出《朝野佥載》) 唐朝的京兆尹崔日知在處理長安萬年縣及其它各縣被降職發配流放的人時,不許有一時地停留,如果違反停了一會,都要施以杖刑。。
其人不得已,密謂一吏,引于別院,立泛于門。。
用一條繩子緊緊地勒著脖子,綁在石臼的架柱子上,哭泣著對來客說:"我是這家主人的女兒。。
"于是兩人扶以立,又令去扶人,即能自行,乃留水一器而飲之。。
初鹹不省,僧固執之,經時不決。。
然後敷上藥,不到十天傷口就全好了。。
帝既睹三帥齊至,必有異謀,乃禦樓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