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高祖曰:“業已授之,不可追”,苟授之而是,則已;授之而非,胡不可追欤!君人之道,不得不以“業已授之”爲誡哉! 陳嶽評論道:受天命的人主,發出號令,要作爲子孫後代的法則;一旦不合常規,就會成爲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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