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廣異記》) 唐朝長安縣犯死罪的囚犯,入獄後四十多天,誦金剛經而不停口,等臨到處決時枷鎖自己脫落,枷鎖頭放出光,長達幾十丈,照耀著整個縣城。。
更多又聽到鹿叫,他的表兄說:"釜戴山中鹿又叫。。
更多"律師又問人死之後仍有感應的事在平常人中也常發生,神魂走了形體爛了,爲什麽還能活轉來,有的過了七天甚至許多天,還與活著時一個樣,這是什麽原因?天人答道:"人有七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等),每一識都有神守護,其中以心識爲主,主雖然走了,其余各神仍在守護著,這是不足怪的。。
更多這個人到京城後,被授爲采訪判官,整年騎著驿馬到處奔波。。
更多這尊檀像就是如今長安大興善寺中的那尊檀像,也很靈異。。
更多他說到他被拘魂見到閻王,閻王說:"你曾經殺狗、兔、鴿,現在被人控告,你的壽命已到頭了,然而恰好遇見你的師傅說,你念金剛經,不只是免罪,更應延長壽命,我現在放你生還。。
更多懷明先奉法,自出征,恒頂戴觀世音經,誦讀不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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