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豫元年(壬子、472) 泰豫元年(壬子,公元472年) [1]春,正月,甲寅朔,上以疾久不平,改元。。
更多會李元忠舉兵逼殷州,歡令高乾帥衆救之。。
更多爲了國家的利益,尤其應該使用和平手段安撫。。
更多臨川王宏以帝弟將兵,器械精新,軍容甚盛,北人以爲百數十年所未之有。。
更多先帝深鑒奢泰,務崇節儉,至以紙絹爲帳扆,銅鐵爲辔勒,府藏之金,裁給而已,不複買積以費國資。。
更多又诏以:“代人先無姓族,雖功賢之胤,無異寒賤;故宦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
更多義母妻子皆在城內,或謂義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義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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