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六年,省都尉官,遂棄領東地,悉封其渠帥爲縣侯,皆歲時朝賀。。
更多准,五尺四寸萬三千四百六十八。。
更多太史令單舒及衛承、李梵等回答說:“案現今官府施行的漏刻法即《令甲》第六篇《常符漏品》,于孝宣皇帝三年十二月乙酉日頒行,建武十年二月壬午又下诏命令施行。。
更多歐陽歙的佐吏陳元上書爲他追訴,言辭十分懇切,皇帝這纔賜給棺木,贈送印绶,賜給三千匹絲帛作助喪費。。
更多質樸和文飾交互變化,哀戚與恭敬互相依從。。
更多今考論其業,義指博通,術數略舉,是以集錄爲上下篇,放續《前志》,以備一家。。
更多歲星、熒惑、太白三合于虛爲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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