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抄本、陳校本"耳"作"再",出《野人閑話》) 僞蜀建武四五年間,有一個叫谯本的百姓,是一個很凶暴的人。。
更多追擊不及,遂回,反見一故玉帶及一金杯在路傍。。
更多"宏之命積薪堂下,火作,投諸狐,盡焚之。。
更多"果于其下掘獲玉石,琢爲玄元像,高二丈("丈"原作"尺",據明抄本改)許,又爲二真人二侍童,及李林甫、陳希烈之形,高六尺以來。。
更多他因貧窮沒有家,寄住在妻子的娘家。。
更多玉龍肚子裏可裝一鬥多東西,脖子也是空而彎曲的。。
更多管事的幾個人都挺發愁,商量說:"某甲假如因爲腳病最後不能回去,我們就得承擔冤枉他人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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