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辛亥(十八日),太宗下诏:“建國之初一切制度都是草創階段,宗廟制度不完備,如今要將太上皇的神主遷入宗廟,應當讓禮儀官們詳加議處。。
更多[8]三月,丁亥,特進、同鳳閣鸾台三品蘇良嗣薨。。
更多但是朕不能沒有擔心,從前秦始皇威振胡、越,到二世就滅亡,希望各位規勸匡正朕做得不夠的地方。。
更多[8]戊戌,益州道行台尚書郭行方擊眉州叛獠,破之。。
更多[5]司府少卿楊元亨,尚食奉禦楊元禧,皆弘武之子也。。
更多因此設官吏定職守都是爲了百姓,理應選擇賢才加以任用,怎麽能以新人舊人來做爲選拔人才的先後順序呢?如果新人賢能,故舊不才,怎麽可以放棄新人而只取故舊呢!現在你們不論其是否賢能而只是怨聲不斷,這豈是爲政之道?” [3]诏:“民間不得妄立妖祠。。
更多” [12]貞觀時期曾規定:中書省、門下省以及三品官入朝奏事,須有谏官、史官隨同,如有過失則及時匡正,無論善惡均記錄在冊;諸司奏事均在正衙,禦史彈劾百官時,必須頭戴獬豸冠,對著皇帝的儀仗朗讀彈劾的奏表;所以大臣無法獨自控制和蒙蔽君主,小臣也無從進讒行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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