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庚寅、210) 十五年(庚寅,公元210年) [1]春,下令曰:“孟公綽爲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爲滕、薛大夫。。
更多等到蘇峻被平定,陶侃奏議卞敦阻礙軍務,持觀望態度不赴國難,請求用檻車拘捕送交廷尉治罪。。
更多”因此請求將王侯的封國進行調換,按照周朝時周公、召公分治的辦法,讓成都王爲北州伯,統治邺都地區;司馬自己爲南州伯,統治宛都地區。。
更多溫峤曰:“永等皆峻之腹心,首爲亂階,罪莫大焉。。
更多李庠帶領妹夫李含和天水人任回、上官晶、扶風人李攀,始平人費他,氐人符成、隗伯等人以及所屬四千騎士歸服趙。。
更多郊祀禮儀、服裝顔色裝飾,全都按照漢代過去的程式。。
更多當初,宦官孟玖受到大將軍司馬穎的寵信,孟玖想讓他父親擔任邯鄲縣令,左長史盧志等人都不敢違背,只有右司馬陸雲堅持不同意,說:“這個縣,曆來是有公府掾的資格的人擔任,豈有讓宦官父親擔任的道理?”孟玖深深地怨恨陸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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