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甲子、前357) 十二年(甲子,公元前357年) [1]魏、韓會于。。
更多” [3]十二月,高帝返回長安,途經趙國。。
更多宜令貴臣明饬長史、守丞,歸告二千石,舉三老、孝弟、力田、孝廉、廉吏,務得其人,郡事皆以法令爲檢式,毋得擅爲條教;敢挾詐僞以奸名譽者,必先受戮,以正明好惡。。
更多始,漢與楚相距荥陽,信滅齊,不還報而自王;其後漢追楚至固陵,與信期共攻楚而信不至;當是之時,高祖固有取信之心矣,顧力不能耳,及天下已定,信複何恃哉!夫乘時以僥利者,市井之志也;酬功而報德者,士君子之心也。。
更多今自有秩以上至諸大吏,下及王左右,無非相國之人者,見王獨立于朝,臣竊爲王恐,萬世之後有秦國者,非王子孫也!”王以爲然,于是廢太後,逐穰侯、高陵、華陽、泾陽君于關外,以範睢爲丞相,封爲應侯。。
更多今陛下既已立後,慎夫人乃妾;妾、主豈可與同坐哉!且陛下幸之,即厚賜之;陛下所以爲慎夫人,適所以禍之也。。
更多行未到,會三騎亡降漢,言匈奴欲爲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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