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2
(原阙出處,今見《還冤記》) 漢朝人王忳,字少琳,作郿縣縣令。。
自大法東被,始于漢明,涉曆魏晉,經論漸多,而支竺所出,多滯文格義。。
後法琳醉,猝造律師,直坐其床,吐于床下,臭穢雖甚,律師不敢嫌之。。
曾夢到兩個姓李的人,在劉之亨面前請求饒命。。
尼修行 唐龍朔元年,洛州景福寺比丘尼修行房中。。
"妻即驚起,鉗鎖桎梏俱解,然閉戶警防,無由得出,慮有覺者,乃卻自械。。
是歲渾太師瑊鎮蒲津,請棱爲管記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