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有關官吏上奏:“梁冀入朝之時,可以不必小步疾行,可以帶劍穿鞋上殿,拜見皇帝時,禮賓官只稱他的官銜,不報姓名,禮儀比照蕭何;加封定陶縣、陽成縣余下的全部戶數,連同以前封的兩縣,使食邑增爲四縣,比照鄧禹;賞賜金錢、奴婢、采色絲織物、車馬、衣服、住宅,比照霍光;以表示不同于其他的元勳。。
更多均未至,先自劾矯制之罪;上嘉其功,迎,賜以金帛,令過家上冢。。
更多當時前來避難的人大多居住在郡城南郊,而唯獨管甯住在北郊,表示他不想返回家鄉。。
更多在君爲君,則嵩守天子之命,義不得複爲將軍死也。。
更多大鴻胪韋彪上議曰:“夫國以簡賢爲務,賢以孝行爲首,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
更多今典城百裏,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
更多同時還下令讓冀州的官員捉拿張角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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