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始元年六月,終于在宛當成裏娶陰氏爲妻,當時陰氏十九歲。。
更多王者承天順地,典爵主刑,不敢以天官私其宗,不敢以天罰輕其親。。
更多不值得另外記載,所以附記在皇後紀的後面。。
更多多次收到官府征召,他總借故離去。。
更多父親耿況去世,耿國按排行應當繼嗣官爵,他上疏給皇帝說明因爲他父親喜歡小兒子耿霸,堅持自己把爵位讓給耿霸繼承,皇上有韶令答應了他。。
更多這樣做了十多年後,教化大爲普及,風俗也因此誠笃了。。
更多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爲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