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上之下顯慶元年(丙辰,公元六五六年) 春,正月,辛未,以皇太子忠爲梁王、梁州刺史,立皇後子代王弘爲皇太子,生四年矣。。
更多[3]乙卯,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韋承慶貶高要尉;正谏大夫、同平章事房融除名,流高州;司禮卿崔神慶流欽州。。
更多爲人疏躁多言,好自矜伐,在相位,謂人曰:“使吾居此數月,則海內無事矣。。
更多”乃命于河西監軍,更使周興等按之,于是收韓王元嘉、魯王靈夔、黃公撰、常樂公主于東都,迫協皆自殺,更其姓曰“虺”,親黨皆誅。。
更多陛下傥一斷以律,則此風立變矣。。
更多” [10]閏月,以鴻胪少卿、朔方軍副大總管王兼安北大都護、朔方道行軍大總管,令豐安、定遠、三受降城及旁側諸軍皆受節度。。
更多初,魏徵嘗薦正倫及侯君集有宰相材,請以君集爲仆射,且曰:“國家安不忘危,不可無大將,諸衛兵馬宜委君集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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