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己酉、前372) 四年(己酉,公元前372年) [1]趙伐衛,取都鄙七十三。。
更多’所以,國家的治亂興亡在于君主自己,只要不是天意要改朝換代,統治權就不會喪失;君主的作爲悖理錯誤,就會喪失統治地位。。
更多”不久,秦國果然大肆宣揚鄭朱來使,而不與趙國進行和談。。
更多[6]呂女爲將軍、營陵侯劉澤妻。。
更多長主大以是怨光,而桀、安數爲外人求官爵弗能得,亦慚。。
更多使人獲得富貴,本來是由君主所掌握的權柄;讓百姓鑄幣,是使百姓與君主共同掌握權柄,不應該再繼續下去。。
更多[3]二世多次譴責李斯:“身居三公高位,如何使盜賊猖狂到這種地步!”李斯頗爲恐懼,但他又很看重貪戀官爵利祿,不知怎麽辦才好,便迎合二世的心意,上書應答說:“賢明的君主,必定是能對臣下施行考察罪過處以刑罰的統治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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