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太祖複遣荀伯玉,敕以邊事,受旨夜發,不得辭東宮;太子以爲不盡誠,益銜之。。
更多”宣城王亦深知典簽之弊,乃诏:“自今諸州有急事,當密以奏聞,勿複遣典簽入都崐。。
更多” [2]丁亥(初七),北魏國主頒布诏令,宣布:“太後臨朝執政已經將近六年,應當用‘诏書’的名義來向全國發令。。
更多茂、元嗣等議出降,使張孜爲書與衍。。
更多”榮祖曰:“孝武之行,足致馀殃。。
更多夏季,四月,甲子朔(初一),斛斯椿等占據河橋,將爾朱氏的黨羽全部殺掉了。。
更多[10]丙子(二十五日),明帝任命尚書左仆射蔡興宗爲郢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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