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隋文帝因爲天下的執法官吏對法律的理解多有錯誤,往往發生罪行相同而判決不同的現象,八月甲戌(初一),下制書說:“各州犯有死罪的案件,州府不得隨意判決定案,要全部移送大理寺審理複查,複查完畢後,再呈奏尚書省裁決。。
更多僞造符瑞進獻的人多得數不過來。。
更多徽遣人微勸彥歸朝,彥不從;徽又使贊成其留計;彥信之,遂來至館。。
更多辛未,殺代王達、騰聞王及其子。。
更多今之文簿,恒慮覆治崐,若鍛煉不密,則萬裏追證百年舊案。。
更多圓照軍至巴水,繹授以信州刺史,令屯白帝,未許東下。。
更多當時征發稽胡族修築長城,汾州胡人有一千多人在征發途中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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