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庚子、前201) 六年(庚子,公元前201年) [1]冬,十月,人有上書告楚王信反者。。
更多[4]秋,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更多至秦則不然,師申、商之法,行韓非之說,憎帝王之道,以貪狼爲俗,誅名而不察實,爲善者不必免而犯惡者未必刑也。。
更多” 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奏請制定這樣的法律條文:“原來應判處髡刑的,改爲罰作城旦和城旦舂;原來應判處黥髡刑的,改作鉗爲城旦、鉗爲城旦舂;原來應判處劓刑的,改爲笞三百;原來應判處斬左腳的,改爲笞五百;原來崐判處斬右腳以及殺人之後先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賄、枉法、監守自盜等罪名已被處置但後來又犯了應判處笞刑的,全都改爲公開斬首。。
更多[3]匈奴入侵上谷郡,殺害搶掠官吏百姓。。
更多二年(壬寅、前319) 二年(壬寅,公元前319年) [1]秦伐韓,取鄢。。
更多趙王劉友到京,被安置于官邸中,見不到太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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