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甲辰、644)十八年(甲辰,公元644年 [1]春,正月,乙未,車駕幸鍾官城;庚子,幸縣;壬寅,幸骊山溫湯。。
更多先王之制,謂之彜倫,奉以周旋,猶恐失墜;一紊其敘,庸可止乎!請依《儀禮》喪服爲定。。
更多監察禦史馬周上疏,以爲:“東宮在宮城之中,而大安宮乃在宮城之西,制度比于宸居,尚爲卑小,于四方觀聽,有所不足。。
更多泸水以南各鎮也都廢除,在泸水以北設置關卡,百姓不是奉命出使,不得與泸南地區的人相互往來。。
更多如今幸而滅亡,陛下因爲他們投降歸附,不忍心將他們全部殺掉,應當將他們放歸故土,不能留在大唐境內。。
更多[9]夏,四月,鑄九鼎成,徙置通天宮。。
更多辛未,祿山獻奚俘八千人,上命考課之日書上上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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