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壬辰、212) 十七年(壬辰,公元212年) [1]春,正月,曹操還邺。。
更多诏曰:“友侵肅百姓以缪惑朝士,其考竟以懲邪佞。。
更多”夫人說:“魏王只因爲曹丕年長,所以立他爲繼承人。。
更多張昭每次朝見,辭嚴氣盛,義形于色,曾以直言冒犯旨意,以後不肯來朝見。。
更多太後下令,罪狀高貴鄉公,廢爲庶人,葬以民禮。。
更多別駕何攀認爲,屯田只不過有五六百人,不能很快地把船造出來,後面的船還沒有造成,前面造好的船也已經朽爛了。。
更多遣使奉箋送質于劉琨,自陳罪惡,請討浚以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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