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壬寅(初十),南唐實行大赦,诏令中外奏章不得用“睿”、“聖”、字樣,違犯者按不敬論。。
更多” [20]庚寅,立皇弟宗讓爲曹王,更名熙讓;熙謹爲紀王,熙誨爲蕲王。。
更多[23]初,契丹主德光命奉國都指揮使南宮王繼弘、都虞候樊晖以所部兵戍相州,彰德節度使高唐英善待之。。
更多至是,三司使董遇欲增求羨利,而難于驟變前法,乃重征鹽商,過者七錢,留賣者十錢。。
更多” [8]辛亥(二十八日),後周太祖下敕令:“百姓若有訴訟,必須先經縣、州以及觀察使處理,認爲判決不公,才允許向朝廷台省起訴。。
更多[6]晉李太後詣契丹主,請依漢人城寨之側,給田以耕桑自贍,契丹主許之,並晉主遷于建州;未至,安太妃卒于路。。
更多丙戌,獲劉铢、李洪建,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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