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太宗下诏:“皇室宗親以及勳貴大臣,應讓他們擔任地方長官,並傳給其子孫,沒有大的變故,不得隨意黜免,各部門明文規定條例,定下不同等級以上報朝廷。。
更多各州府既然懷疑馮氏謀反,陛下又不派使臣前去安撫,馮氏怕死,所以不敢來朝廷。。
更多”乃鑿骨,置楔其間,骨裂寸余,竟出其镞;開道秦妓進膳不辍。。
更多[2]二月,癸酉,初令百官于春月旬休,選勝行樂,自宰相至員外郎,凡十二筵,各賜錢五千缗;上或禦花萼樓邀其歸騎留飲,叠使起舞,盡歡而去。。
更多冬,十月,已酉,長倩、輔元、通等皆坐誅。。
更多請自京口埭下直濟江,穿伊婁河二十五裏即達揚子縣,立伊婁埭。。
更多丁卯,州民董燈明等作亂,殺元恺以應劉黑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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