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上寫道:告狀生員張珍,張瓊,爲冤殺五命事:有父貢生張寅,前往新都惡宦楊某家取債,一去無蹤。。
更多"兩口兒見了兒子,心裏老大喜歡,終久乍會之間,有些生煞煞。。
更多那姑娘之子,次日見說勇母家裏不見了女兒,恐怕是非纏在身上,逃去無蹤了。。
更多後二日我亡兄忌日,我便到院中來做齋,但只叫他立談一兩句,就打發去,須防耳目不雅。。
更多媳婦們看見了些動靜,對丈夫道:"公公常是要娶婆婆,何不就與這媽媽成了這事?省得又去別尋頭腦,費了銀子。。
更多若無屍時,小人情願認個誣告的罪。。
更多自實沒奈何了,只得到缪家去,見了千戶,一頭哭,一頭拜將下去道:“望兄長救吾性命則個!”千戶用手扶起道:“何至于此!”自實道:“新正在迩,妻子饑寒,囊乏一錢,瓶無一粒栗,如何過得日子?向著所借銀兩,今不敢求還,任憑尊意應濟多少,一絲一毫,盡算是尊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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