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潇湘錄》) 貞元末年,有個平民書生在長安城裏逛酒店,靠著吟詠詩歌跟人家要酒喝,到了夜晚,常常大醉而歸,旅店裏的人有的以爲他是個瘋子。。
更多過了一會就問老婦人,也不知道那裏的詳細情況。。
更多後因設齋戒的日子,這個小子忽然推倒普賢身像而自己坐在那個地方。。
更多幸瓠子河,聞水底有弦歌聲,前梁上翁及年少數人,绛衣素帶,纓佩甚鮮,皆長八九寸,有一人長尺余,淩波而出,衣不沾濡,或有挾樂器者,帝方食,爲之辍膳,命列坐于食案前。。
更多並敘述了父親的死以及自己被害的全部經過,屍骸順水漂流,怨恨無比,和母親分別已經一年,現又被害死在外地,含悲飲恨,又向誰去述說呢。。
更多將離府,局司雲:"君可拔卻死名。。
更多王譚任廣州刺史,他的大兒子邵之多次向支法存索要這兩件東西,法存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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