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北周武帝命令司憲大夫拓跋迪制定《大律》十五篇,規定對犯罪的懲罰:一是杖刑,杖十到五十下;二是鞭刑,鞭打六十到一百下;三是徒刑,刑期從一年到五年;四是流刑,流放二千五百裏到四千五百裏;五是死刑,分缢崐死、絞死、斬首、將首級懸挂示衆、用車裂屍;一共分二十五等。。
更多[30]九月,癸巳(二十三日),北齊國主高洋到趙州、定州去巡視,接著又到晉陽去巡視。。
更多唐王使都水監宇文歆賂莫賀咄設,且爲陳利害,止其出兵,又說莫賀咄設遣張長遜入朝,以五原之地歸之中國,莫賀咄設並從之。。
更多”陳寶應的怒意才稍爲平息,又因爲虞寄有民望,所以寬容他。。
更多隋師退走者數四,弼麾下死者二百七十三人,弼縱煙以自隱,窘而複振。。
更多辛未(二十五日),任命越王楊秀爲益州總管,改封蜀王。。
更多[1]春季,正月,壬午(初一),陳朝任命晉安王陳伯恭爲尚書左仆射,吏部尚書袁憲爲尚書右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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