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丙申、前385) 十七年(丙申,公元前385年) [1]秦庶長改逆獻公于河西而立之;殺出子及其母,沈之淵旁。。
更多《易經》說:‘既背負著東西又乘車,招來了強盜搶劫。。
更多其後義渠築城郭以自守,而秦稍蠶食之,至惠王遂拔義渠二十五城。。
更多蓋不以本臧給末用,不以民力共浮費,別公私,示正路也。。
更多[7]初,上官桀與霍光爭權,光既誅桀,遂遵武帝法度,以刑罰痛繩群下,由是俗吏皆尚嚴酷以爲能;而河南太守丞淮陽黃霸獨用寬和爲名。。
更多國家雖然爲此要有所破費,也是不得不如此。。
更多于是已破秦軍,項羽召見諸侯將;諸侯將入轅門,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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