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高祖曰:“業已授之,不可追”,苟授之而是,則已;授之而非,胡不可追欤!君人之道,不得不以“業已授之”爲誡哉! 陳嶽評論道:受天命的人主,發出號令,要作爲子孫後代的法則;一旦不合常規,就會成爲禍端。。
更多”以禦金爲之一眼,親內之,曰:“以表我意。。
更多太平公史萬歲出燕州,大將軍武威姚辯出河州,以擊都藍。。
更多且吐且言,乃鞭二百,配甲坊,尋徙光州,敕令牢掌。。
更多庚申(十六日),北齊後主進入邺城。。
更多[2]夏,六月,甲午,初制工商不得仕進。。
更多[3]三月,上巳節,炀帝與群臣在西苑水上宴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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