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冬季,十月,丙子(二十六日),張遇賢攻陷循州,殺南漢刺史劉傳。。
更多”議未決,從恩引兵先發,諸軍繼之;擾亂失亡,複如發邢州之時。。
更多[15]冬,十月,己酉朔,帝複遣李存如成都,凡劍南自節度使、刺史以下官,聽知祥差署訖奏聞,朝廷更不除人;唯不遣戍兵妻子,然其兵亦不複征也。。
更多[15]诏以律令文古難知,格敕煩雜不壹,命禦史知雜事張等訓釋,詳定爲《刑統》。。
更多此法久絕,出臣獨見,乞集百官校其得失。。
更多[20]夏,四月,乙卯,帝自揚州北還。。
更多其後節度使王繼弘斂城中髑髅痤之,凡得十余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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