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北周武帝命令司憲大夫拓跋迪制定《大律》十五篇,規定對犯罪的懲罰:一是杖刑,杖十到五十下;二是鞭刑,鞭打六十到一百下;三是徒刑,刑期從一年到五年;四是流刑,流放二千五百裏到四千五百裏;五是死刑,分缢崐死、絞死、斬首、將首級懸挂示衆、用車裂屍;一共分二十五等。。
更多己醜,仁恭坐聽事,武周上谒,其黨張萬歲等隨入,升階,斬仁恭,持其首出徇,郡中無敢動者。。
更多其子仆,生九年,是歲,遣仆帥諸酋長入朝,诏以仆爲陽春太守。。
更多臣觀察朝廷權貴們的意圖和架勢,想把陛下當作乾明年間的濟南王那樣對待。。
更多沒等援軍建立營地,侯景便派遣宋子仙前來攻擊,趙伯超望風而逃。。
更多把楊勇遷到內史省,給他五品官員的俸祿。。
更多子鑒僅以身免,收散卒走還建康,據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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