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己未、前62) 四年(己未,公元前62年) [1]春,正月,诏:“年八十以上,非誣告、殺傷人,他皆勿坐。。
更多妻子當坐者徙合浦;母若歸故郡。。
更多凡參加朝廷考試合格的人,或派到地方,最高爲縣令,或交丞相、禦史任用,一年後將其爲官情況奏聞朝廷,有罪者依法懲治。。
更多今太皇太後以永信太後遺诏诏丞相、禦史,益賢戶,賜三侯國,臣嘉竊惑。。
更多今吾攻管而不下,則秦兵及我,社稷必危矣。。
更多[2]颍川太守黃霸在郡前後八年,政事愈治;是時鳳皇、神爵數集郡國,颍川尤多。。
更多用這番道理去勸說皇上,梁王的事就可能僥幸不處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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