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阙出處,今見《還冤記》) 漢朝人王忳,字少琳,作郿縣縣令。。
更多東社邑家的青衣,把齋戒日子生的兒子放在齋案旁,給他取名叫普賢。。
更多"判官便把仲任鎖在公堂前面的房子裏,召喚被他殺害的冤魂到院子裏,判官站在院子的中央。。
更多主管的人問:"地獄的法律如何,你沒罪,所以讓你作水官都督,不然就和獄中的人沒有什麽不同的。。
更多須臾又見一鬼來雲:"念經人,王令權放六月。。
更多又語弟曰:"姊患不能縫衣,汝太藍縷,宜將布來,我爲汝作衫及襪。。
更多這裏以黃金鋪地,地上生長柔軟的細草,草坪柔如海綿,天人走路時,腳踏下去能沒到腳背,擡起腳時又自動恢複了原先的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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