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季,高太後呂雉在朝議時,提出准備冊封幾位呂氏外戚爲諸侯王,征詢右丞相王陵的意見,王陵回答說:“高帝曾與群臣殺白馬飲血盟誓:‘假若有不是劉姓的人稱王,天下臣民共同消滅他。。
更多願先遣人益張旗幟于山上爲疑兵,使郦食其、陸賈往說秦將,啖以利。。
更多” 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奏請制定這樣的法律條文:“原來應判處髡刑的,改爲罰作城旦和城旦舂;原來應判處黥髡刑的,改作鉗爲城旦、鉗爲城旦舂;原來應判處劓刑的,改爲笞三百;原來應判處斬左腳的,改爲笞五百;原來崐判處斬右腳以及殺人之後先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賄、枉法、監守自盜等罪名已被處置但後來又犯了應判處笞刑的,全都改爲公開斬首。。
更多上幸崐商第,見穿城引水,意恨,內銜之,未言。。
更多”使者憤怒地回國報告楚王,楚王勃然大怒,想發兵攻打秦國。。
更多诏令光祿大夫劉向校正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正兵書;太史令尹鹹校正占蔔之書;侍醫李柱國校正醫藥書。。
更多黥布已經擊敗了秦軍,便領兵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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