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诏令對逃亡在外犯罪應處以死刑以下的可以贖罪:犯死罪的贖細絹四十匹,應受斷右足趾之刑至受剃發鉗枷之刑並罰作城旦勞役的贖十匹,不受肉刑而罰作城旦的至司寇贖五匹;所犯罪行未被發覺,诏書頒布日之前自首的人,各按等級減半贖罪。。
更多”朝會完畢,派中黃門賜給珍寶、衣服、錢帛。。
更多本初元年春正月丙申,诏曰:“昔堯命四子,以欽天道,《鴻範》九疇,休咎有象。。
更多在位五年死去,他的兒子劉承承襲封爵。。
更多癸酉,調楊州五郡租米,贍給東郡、濟陰、陳留、梁國、下邳、山陽。。
更多”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
更多坐征下獄,免官歸本郡,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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