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虛侯已殺呂産,皇帝派谒者持皇帝之節前來慰勞朱虛侯。。
更多” 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奏請制定這樣的法律條文:“原來應判處髡刑的,改爲罰作城旦和城旦舂;原來應判處黥髡刑的,改作鉗爲城旦、鉗爲城旦舂;原來應判處劓刑的,改爲笞三百;原來應判處斬左腳的,改爲笞五百;原來崐判處斬右腳以及殺人之後先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賄、枉法、監守自盜等罪名已被處置但後來又犯了應判處笞刑的,全都改爲公開斬首。。
更多”左伊秩訾說:“單于承受上天的旨意,自從歸附漢朝,使匈奴得到安定太平。。
更多其除之!” [2]當初,秦朝的祝官中有秘祝,一旦出現了災異,就把造成過失的責任從皇帝身上移到臣子身上。。
更多衛律驚,自抱持武,馳召醫,鑿地爲坎,置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
更多” [5]高帝頒布诏書:“丙寅日以前犯罪者,死罪以下,都予以赦免。。
更多臣聞古之君子,交絕不出惡聲,忠臣去國,不潔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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