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辛亥(二十八日),後周太祖下敕令:“百姓若有訴訟,必須先經縣、州以及觀察使處理,認爲判決不公,才允許向朝廷台省起訴。。
更多庚申(二十日),潞王來到長安,劉遂雍迎接拜見他,並聚斂民間資財來充當賞金。。
更多”乃诏有職事者從行,余留大梁。。
更多李太後派人對寺內的和尚說:“我曾在這裏供給數萬和尚的齋飯,現在難道就沒有一個人記著我嗎?”和尚以“契丹用心難料,不敢獻上食品”爲推辭。。
更多[31]丁亥(初二),後晉高祖任用高行周主持襄州行府事。。
更多”朱弘昭、馮大爲恐懼,不敢答對。。
更多以昭武節度使李建勳爲右仆射兼門下侍郎,與中書侍郎馮延己皆同平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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