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年(甲申、前337) 三十二年(甲申,公元前337年)[1]韓申不害卒。。
更多必須調查時,官員應到婦女或老幼所住的地方調查,本诏書自即日起成爲法律。。
更多相國呂産等聞之,乃遣颍陰侯灌嬰將兵擊之。。
更多然後起駕返回,歸途中經過吳地,從江乘縣渡過長江,沿海北上,抵達琅邪、之罘。。
更多于是天子多南越義,大爲發兵,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農令韓安國出會稽,擊閩越。。
更多太子也派使者假傳聖旨,將關在長安中都官獄中的囚徒赦免放出,命少傅石德及門客張光等分別統轄;又派長安囚徒如侯持符節征發長水和宣曲兩地的胡人騎兵,一律全副武裝前來會合。。
更多”由此而見,做君王的人,本來就不是以不犯錯誤爲賢明,而是以改正錯誤爲美德。。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