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定命錄》) 陳留郡有個叫馮七的,能喝酒,每次能喝五鬥。。
更多他的兒子把在沙漠中傷了腳的事說一遍後,母親讓他解開腳看,原來包著腳的是數頁經。。
更多"純不從而戰,光遂破龜茲,殺純,立純弟震爲主。。
更多凡是禅堂裏有僧人死了,都破費五十捆木柴,請衆僧每人手擎一枝,送到郊外壘成柴棚,焚燒完畢後回院集合,以死者所有的衣缽,全歸衆人使用,這是禅院的常例。。
更多永和年中,並州刺史高昌,冀州刺史呂護,各個都掌握軍隊,相互之間不和。。
更多崇道至都宅藏隱,爲男娶崔氏女,未成。。
更多他從縣裏回來,見家裏已經備好了飲食,于是坐下便吃,這樣過了十多天。。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