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年(甲戌、前287) 二十八年(甲戌,公元前287年) [1]秦攻趙,拔新垣、曲陽。。
更多于是,漢武帝下令,各郡、國一律不許鑄錢,專由朝廷上林三官負責鑄錢,全國各地不是三官錢不得使用。。
更多今秋幸孰,公以時食肉,愛身爲國!” [7]郡國發生大旱災、蝗災,青州尤其嚴重,人民逃荒流亡。。
更多法不立,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
更多蘇代謂魏王曰:“欲玺者,段幹子也,欲地者,秦也。。
更多然而招攬賢士與他們共商國是,以雪先王的恥辱,始終是我的願望。。
更多使人辱之,數日,咎怒,渡兵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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