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丁酉、517)十六年(丁酉,公元517年) [1]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更多竊尋調聲之禮,宮、商宜濁,徵、崐羽宜清。。
更多[19]八月,己未,魏以太傅李延實爲司徒。。
更多[19]丙子(初九),北魏遷移義陽王元略爲東平王,不久之後,又提升他爲大將軍、尚書令,他深受胡太後的信任,與城陽王元徽受信任的程度等同,但是徐纥、鄭俨專權,元略也不敢有所違抗。。
更多[28]秋季,八月丁未(二十二日),武帝命令尚書刪定郎、濟陽人蔡法度審定王植之集注的舊律,定爲《梁律》,又命令其與尚書令王亮、侍中王瑩、尚書仆射沈約、吏部尚書範雲等九人一同議定。。
更多[2]辛亥(十八日),北魏孝明帝舉行耕種籍田儀式。。
更多[12]秋,七月,魏廢皇後馮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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