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用錢五千贖放之,("放之"原作"之放",據明抄本改。。
更多惟思妻子生孩子有病,于是把情況告訴兼瓊,請求留幾天。。
更多我的家在河陰縣,長官果有心爲我報仇,請選派得力的衙役,秘密地帶著你的命令去抓捕,一定不會讓他們漏網。。
更多"以僞秦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卒于長安,是歲晉義熙五年也。。
更多並令將經來,與其男武職,食月給五千。。
更多養崔子到十八九歲了,學問技藝已成。。
更多"王聞此語,忽即驚起,合掌贊言:"善哉善哉!師審誦般若,當得升天,何因錯來至此?"言未訖,忽有天衣來下,引師上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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