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狀上寫著: 告狀人吳氏,年三十四歲,系已故千戶西門慶妻。
更多花子虛假著節下,叫了兩個妓者,具柬請西門慶過 來賞菊。
更多就權爲插定一般,庶不差了禮數。
更多夏提刑見了大喜,賞了玳安一兩銀子,與了回帖兒,說:“多上覆,明日到衙門裏面謝。
更多況近日他親家那邊爲事幹連,在家躲避 不出,房子蓋的半落不合的,都丟下了。
更多到晚夕要茶吃,淫婦就連忙起來替他送茶,又替他蓋被兒,兩個就弄將起來。
更多這敬濟又叫住,因問楊大郎:“縣前我丈人的小,那潘氏屍首怎不見?被甚人領的去了?”楊大郎便道:“半月前,地方因捉不著武松,禀了本縣相公,令各家領去葬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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